杨某某在2020年11月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在缓刑期间,杨某某又因其曾有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,通过乘车方式偷越至缅甸的行为,被奉化区公安分局以偷越国(边)境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案件移送起诉,杨某某得知自己可能被判处实刑,情急之下寻求律师帮助。工作室律师紧急阅卷,发现该案虽在杨某某缓刑期间查出,但发生时间则是2018年,在前罪宣判之前,依法应当认定为漏罪。因漏罪系轻罪,且杨某某在原判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规定,律师提出杨某某数罪并罚后仍可适用缓刑的意见。2022年8月,奉化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,决定对杨某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缓刑一年八个月。